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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仅靠“一纸合同”约束?
来源:本站 编辑:wltg 日期:2015/12/11 8:52:27

   今年9月初,我委托园区加城花园的“金管家”家政服务公司介绍钟点工阿姨上门服务,没想到连续找来的两个阿姨业务素质都不过关。在该公司向我提出解约要求后一个多月,我又莫名收到信息称拖欠了阿姨的工资未支付,紧接着阿姨就在事先未告知的情况下直接登门讨要费用,严重影响了家人的情绪,也令全家人担惊受怕了很久。

  事后我才知道,阿姨这么干,家政公司根本不管,由此可见,无论是阿姨的素质,还是家政公司人员的服务理念,都存在明显的问题。请记者调查,这是否是家政服务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市民在选择雇佣家政人员时又该注意哪些细节?
 
  市民:张XX 2015年12月1日
 
  A
 
  阿姨突然上门“讨薪”
 
  家政公司称非员工不负责
 
  据张女士描述,自己事先向家政公司支付了1200元管理费,另外还需要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将阿姨的工资支付给家政公司,再由公司转交给阿姨。
 
  张女士告诉记者,第一位上门服务的袁阿姨不仅屡次迟到早退、擅自休假,甚至还洗坏了一件高档毛衣。提出更换阿姨后,又有另一位阿姨上门,更夸张的是,这位阿姨不但不讲卫生,还直接提出了要“单干”的要求。“她第一次来我家,一坐下就让我不要与公司合作,直接把工资当面交给她自己。”
 
  张女士说,10月初,业务负责人朱经理提出终止合同,从事先收取的费用中扣除了460元,并收回了事先留给自己的那份合同。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没想到11月20日左右,张女士突然接到朱经理的电话,催促结算阿姨的工钱。“我这才知道扣的钱不是用来支付阿姨工资的,就要求先查看考勤记录再付钱,但朱经理没有正面回复。”更令她惊讶的是,两天后,袁阿姨居然不请自来,上门讨要工资,给一家人的生活造成很大困扰。“袁阿姨说是朱经理让她直接上门的,为的就是讨工钱。”
 
  前几天,记者与张女士一起来到该公司,处理了后续的扣款和费用支付等问题。该公司一名姓周的业务主管表示,虽然最终合作不愉快,但按照公司规定,只要介绍过阿姨,就要收取介绍费用,因此扣除了460元,因为朱经理的疏忽没有解释到位。周主管表示,朱经理在日常工作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目前已经调离了客服岗位,擅自要求阿姨上门讨薪也是未经过公司同意的草率行为。不过,在张女士表示希望从公司存档上删除家庭住址等信息,并保证阿姨不再上门时,周主管却称,袁阿姨并非是公司员工,只有在通过公司找到雇主,在雇主家工作的这段时间内,公司才会对其行为负责,脱离了雇主之后的一切行为,都与公司无关。
 
  周主管的这番解释令张女士感到匪夷所思,这样一来,万一阿姨日后再找上门,自己该找谁负责?对此,周主管则表示,只有全日制在雇主家工作、并与公司签订唯一合作协议的阿姨,才算是公司的员工,其余以钟点工性质“接活”的阿姨,都不受公司管理,业内皆是如此。最终,虽然眼前的纠纷基本得到了解决,但对于家政行业的乱象,张女士仍然心有余悸。
 
  B
 
  找的阿姨靠不靠谱
 
  家政公司说“用了才知道”
 
  在寻找家政服务过程中遇到不愉快的,不止张女士一人。前天,崔女士通过相城区中环百汇广场的苏城家政中介公司寻找家政服务人员,在与钟点工阿姨见面沟通后,约定昨天上午开始服务,并向中介预付了100元中介费用。
 
  昨天上午9点,距离约定的阿姨上门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崔女士还没等到阿姨,电话联系得到的答复却是对方嫌路途遥远,不想在崔女士家干了,已经事先知会中介公司。崔女士又电话联系中介人员,对方称已经另外派一名阿姨上门,正在来的路上。陌生人直接上门,崔女士不能接受,她希望终止合作,拿回预付的100元费用,但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最终,崔女士选择了报警求助,民警记录下事情经过后,才为她要回了100元费用。
 
  通过家政公司找来阿姨,能不能保证靠谱?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市区的几家家政公司,结果发现阿姨是否靠谱,连家政公司都不知道,只能建议市民“用了再说”。
 
  在干将西路上,一家家政公司就开在小区的车库里,小小的门面,一个老板,一张桌子,几个阿姨正在等活。什么样的人才能来应聘当阿姨?老板说,首先看身份证,登记个人的基本信息,做好复印件备份,问问有没有工作经历,其他就没什么了。那么,要不要和家政公司签合同?这个问题让几个阿姨都笑了,“签什么合同,有活给我们干就行。”至于怎么判断阿姨的素质,老板倒是一副有经验的样子,“新来的阿姨,我们都会听听客户的反馈,如果口碑好,就多介绍点活给她。”老板坦言,家政公司其实就是一个中介,帮忙牵线搭桥,每介绍成一笔生意就拿一笔提成,至于介绍的阿姨合不合适,得雇主自己判断。
 
  在人民路上,一家在写字楼里的家政公司看上去挺正规。问起找阿姨的事,工作人员很有感慨地说,“这个行业有点乱。”“无论是价格,还是阿姨的素质,都只凭一张嘴,别说顾客了,连我们自己都吃不准。”这位工作人员说,总公司在深圳,这个点是今年在苏州新开的分公司,为了做口碑,在找阿姨时很小心,但是很多阿姨做的是散活,价格说涨就涨,说不干就不干,尤其是做钟点工的,很多人甚至没进行过任何培训,一些小的家政公司收了中介费就不管了,雇主和阿姨之间出了问题只能自己解决。虽说这位工作人员再三保证,公司找阿姨时会格外留意素质,但是至于阿姨究竟怎么样,她也只能说,用了才知道”。“
 
  C
 
  主管部门、法律法规缺失
 
  家政服务陷入监管尴尬
 
  既然连家政公司感叹这一行业鱼龙混杂,那么如何监管?
 
  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会长过天虹说,目前,家政行业门槛很低,连工商登记都不需要,可能一张桌子加一台电脑就能开家政公司,而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大都在45—55岁之间,其中有很多外来人员,流动性大,因为这些原因,市场上各种家政公司良莠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为了降低成本,家政公司基本上都采用“中介制”模式,只为雇主和家政人员牵线搭桥。虽说,正规的家政公司在为雇主介绍阿姨后,并不会完全甩手不管,后续产生的问题仍会尽力协调,但是业内人士仍认为,一旦出现纠纷和意外,“中介制”
 
  很难管理到位。
 
  谁来管这些家政公司?回答是,不知道谁管。过天虹告诉记者,现在开家政公司不需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因此也就谈不上主管部门,而家政公司采用的是“中介制”,而非“员工制”,因此也不涉及社保、劳动关系等,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家政公司、雇主与家政人员之间出现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苏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李伟光也坦言,目前,家政行业确实存在一定的乱象,但是谁来管,并没有明确,也没有专门处理该行业纠纷的法律法规,行业协会只是民间组织机构,没有监管的职权、职能,家政公司与消费者之间仅仅靠“一纸合同”来约束。因此,市民在找家政服务时,合同显得尤为重要,一定要货比三家,看清楚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尤其是关于薪酬支付、违约责任等。
 
  市消保委提醒,找家政公司,切勿贪图便宜,一些不正规的家政公司有可能“只顾赚钱不担责任”,一旦出现纠纷维权很难;对于家政人员的服务,要在合同中细化条款,约定服务时间、内容、价格等,对于一些有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要约定清楚违约责任;对于家政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对于一些不平等条款和免责条款,要与家政公司协商调整,或补充相应的细化条款;消费者要向家政公司索要并保存好发票、协议等凭证,一旦产生纠纷,以作日后维权依据。